新版ERP EU 2019/2020 指令
歐盟委員會于2019年10月1日制定了光源和獨立控制器的生態(tài)設計法規(guī)正式版(EU) 2019/2020, 于2019年12月5日正式發(fā)布,將于2021年9月1日進行強制并廢除原法規(guī)(EC) 244/2009, (EC) 245/2009,
(EU) 1194/2012,實施ERP指令 (Directive 2009/125/EC)。這項法規(guī)設下了特定的限制值,包括:能效要求(Energy Efficiency requirements)、功能要求 (Function requirements) 及信息要求
(Information requirements)。
新版ERP指令EU 2019/2020規(guī)定了以下產(chǎn)品的生態(tài)設計要求:
(a)光源:
(b)分離式光源控制裝置;
這些要求也適用于市場上銷售的組合產(chǎn)品(例如:照明用燈具)中光源和分離式光源控制裝置。
新版能效標簽指令EU 2019/2015規(guī)定了光源以及用在組合產(chǎn)品內(nèi)光源的能效標簽要求。
新版ERP指令EU 2019/2020和能效標簽指令EU 2019/2015從2019年12月25日開始實施, 2021年9 月1日起強制執(zhí)行,屆時, 舊版ERP指令EC 244/2009, EC 245/2009. EU 1194/2012和能效標簽
指令EU 874/2012將被取代。
新版ERP EU 2019/2020指令相對于舊版指令的主要差異:
適用范圍增加了帶燈的家電、家具等產(chǎn)品;
能效的計算從EEI指數(shù)改回Ponmax,增加顯色指數(shù)的因素,提高能效的要求;
增加頻閃測試:SVM、Pst LM;
增加網(wǎng)絡控制網(wǎng)絡待機的功耗要求;
增加了驅(qū)動器能源轉換效率的要求;
開關周期測試、啟動時間、預熱時間測試被刪除;
測試樣品個數(shù):光源*需10個,驅(qū)動器*需3個;
耐久測試3600小時,其中點燈時間為3000小時,測試時間大幅減少,但光通維持率的要求大幅提高。
新版能效標簽 EU 2019/2015指令相對于舊版指令的主要差異:
能效等級的計算從EEI指數(shù)改為ηTM (lm/W),更加直觀;
能效等級的劃分改為從Class A到Class G;
更高的能效要求,如之前的Class A++只相當于現(xiàn)在的Class E。